第三章 公司间交易的抵销学习指导
3.1
本章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公司间交易的性质及不同类型的公司间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掌握公司间债权债务交易的抵销方法;掌握公司间存货交易的抵销方法;掌握公司间固定资产交易的抵销方法;掌握公司间现金流交易的抵销方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具备阅读、理解和分析企业合并报表的能力,熟练掌握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公司间交易所形成的内部损益进行抵销的基本技能。
3.2
本章学习方法
1.通过听课、阅读教材和必要的练习掌握公司间交易的性质及特点,掌握公司间交易抵销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2.阅读《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相关指南、讲解和解释,熟悉我国合并报表会计的主要规范要求。
3.
阅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熟悉企业合并会计及合并报表会计的国际惯例,了解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
4.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查阅自己感兴趣的上市公司披露的各种报告,熟悉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间交易及合并报表的列报。
5.结合所学知识和法规,与同学一起对公司间债权债务交易、存货交易、非流动资产交易以及现金流交易的抵销处理进行比较和分析,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及批判性思维的能力。
3.3
进一步阅读书目及法规
1.
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人民出版社,2008
4.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合并与合并会计报表,大连出版社,2005
5.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李明等译),美国财务会计准则141~142号:企业合并与合并报表,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6.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财政部会计司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08,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7.
杜兴强,高级财务会计(第二版),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
8.
王治安,高级会计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3.4
进一步学习指南
企业集团的所得税纳税方式有两种:一是合并纳税,即由企业集团向税务机构提交合并纳税申报表,即按企业集团合并应税所得申报纳税;二是分别纳税,即由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分别申报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无论企业集团究竟采用何种纳税方式,在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8]11号)第九项规定如下:
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